为促进国际科技组织在中国的建立与发展,并进一步规范其成立登记流程,民政部、科学技术部及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联合发布了《国际科技组织成立登记指引》。该指引详细阐述了成立国际科技组织所需的条件及申请步骤。
根据介绍,此登记指引适用于向民政部申请成立登记的国际科技组织。此类组织通常由中国及外国的高等院校、研究机构、科技团体、企业或个人共同发起,在中国境内进行登记注册。其宗旨在于推动自然科学及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合作、交流与治理,并具有国际性(或区域性)、非营利性、非政府性的社会团体法人属性。对于在经济、教育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、环保等领域发起设立的国际性社会组织,也可参考此指引执行。
登记指引明确规定,成立国际科技组织需具备以下条件:拥有合适的中外发起人,且发起人须为初始会员;组织名称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获得批准,能够体现其国际性或区域性的字样,如“国际”、“世界”、“全球”、“亚洲”等;组织应拥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,启动资金须为捐赠资金,且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。